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挤来挤去,这事儿绝对不能干,毕竟咱们的命都悬在这上面。商场、景区、学校或者搞大型活动的地方,哪怕只是稍微挤一下,弄不好就能出事。前阵子,市安委办跟市文明办联合出了个《宿迁市民日常公共安全“十不要”》,第九条直接就说了,别在人多的场合乱推乱搡。 现在宿迁城越来越热闹,“苏超”、“宿超”的比赛火爆得很,音乐节、演唱会啥的也让人应接不暇。这些地方人挤人,流动特别快,安全隐患也就特别大,守好安全防线特别要紧。市公安局的丁呈祥给大伙讲了个理儿,要是大家挤得太凶,每个人占的地儿不到半平米了,人群流动就很慢了,推搡起来特别容易出现“瓶颈效应”和“拱形效应”,到时候主要通道和出口肯定堵得死死的。 心理学上也说过,人在特别慌或者特别兴奋的时候,脑子容易糊涂了,容易跟着人群走,一不小心就会出踩踏事故。比如上海外滩那次还有北京密虹公园那次的悲剧,教训真是太深刻了。你说在公共场合挤挤搡搡这事儿,它不光是个不文明的事,这还是违法行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可都写着呢,谁要是扰乱了车站、港口、机场、商场、公园这些地方的秩序,或者在公交车、火车、飞机上捣乱,那肯定要受罚。就算是“踢一脚”的小事,或者推一把的小事,情节重了都能被拘留五天到十天呢。 还有那个《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得清清楚楚,参加活动的人如果威胁公共安全了,警察叔叔有权利把人强行带离现场并处罚款。丁呈祥最后也给大伙儿支了招:遇到人多的时候啊,咱们得记住“四要四不要”。观察好安全出口在哪;顺着人流走;站稳脚跟别摔倒;互相帮助有礼貌;别往人堆里钻;别蹲下捡东西;别起哄。 (田海宁 吴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