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定州好些小区业主向当地媒体吐槽了一下,他们说公共停车位被物业私自装了地锁,钥匙只给某位业主,别的人连靠近都难。记者走访后发现,这些地锁就把车位变成了个人资产。这种行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看起来真的不怎么文明,还涉嫌违法呢。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的王秀丽律师指出,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处置公共停车位是侵权行为。物权法里写得很清楚,公共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没人能随意出租或出售。物业收取租金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举个例子,南京星汉城市花园的业主把开发商告上法庭了,他们买房时被告知地下车库是公共配给的,结果入住后却得先买车位才能停车。鼓楼区法院判决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收益由全体业主共享。这是个首吃螃蟹的案例呢。 定州也有个双赢的例子。在金田小区里,物业把100多个公共停车位对外出租了。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次物业先问过业主意见了,然后把全部租金给全体业主返利。 业主张晓丽透露自己租一个车位一年只要800元,物业把全部租金拿来给每户减免30元卫生费。这种透明操作赢得了业主们的点赞。 王秀丽律师还提醒大家自查一下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关于车位归属条款和主动参加业主大会时投票给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有人私装地锁、只售不租等情况,就拍照取证吧,然后向住建、市场监管或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吧。 公共车位不是先到先得的也不是物业或某个业主私有的东西了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吧,让文明停车成为常态才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