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新华社记者汪军从贵阳发回了消息。那天,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案,主犯是原贵州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申勇。一审判决给申勇判了十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还给他处罚金一百万元。同时,法庭责令他把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全部上缴国库。 经查实,申勇在2016年到2024年这期间,凭借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了某些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问题上提供帮助,收了别人很多好处费,金额达到了1182万余元。这个钱里面有一部分他还没到手呢,也获得了21万多元的利息。 法院认为,申勇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必须要严惩。不过他到案之后态度还算老实,主动交代了一些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犯罪事实,而且认罪态度好还退了赃款。因为有这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所以法院最后才决定判他这么久的刑。申勇听完判决后表示服判了,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