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出手了,把一件涉及蝴蝶兰的知识产权案给结了

中新社的张素在10月14日于北京发了条快讯,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出手了,把一件涉及蝴蝶兰的知识产权案给结了。原本那两个名字有点像的品种,一个叫“钜宝紫水晶”,一个叫“紫水晶”,现在法院认定侵权方必须停止侵害,还得赔12万人民币。 钜某公司是一家台商企业,他们手里握着“钜宝紫水晶”这个新品种的独家使用权。后来他们从创某公司那儿买了些材料,一查发现这东西跟他们自己的品种要么极像,要么完全一样。 创某公司不服一审的判决,跑去上诉了。他们当时提了一堆理由,说没拿农业农村部的标准样品去对比,也没证明材料是哪儿来的,觉得检测报告有问题。 最高法再审的时候说,既然农业农村部没存那个“钜宝紫水晶”的标准样本,就没法确定检测报告里用的对照物是不是真的授权品种。但就算这样,现在的证据还是能让人看出被诉的“紫水晶”跟授权品种大概率是一个东西。 既然创某公司拿不出他们育种的源头在哪儿来反驳,法院就认定侵权的品种和授权的是同一个。所以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说这次裁判给育种者吃了颗定心丸,告诉大家研发周期长也别怕侵权,侵权的就得负责。同时也向大家释放了一个信号:不管是内资还是台资企业,法律都一视同仁地保护。 数字显示,从2019年1月到2024年12月,各地法院总共接了3100件植物新品种权的一审案子和604件二审案子。光是2024年这一年新收的一审案件就有887件,是2017年和2018年两年平均收案量的5.5倍。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副庭长朱理提到,现在正在写审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时怎么查技术事实的指引文件,以后要把查证据的方式和标准给规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