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发现 12月15日,聊城市网络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多条标注"聊城烟花厂爆炸"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快速传播。视频显示浓烟滚滚的火灾场景,配以"仓库自燃引发连环爆炸"的说明文字。短时间内转发量突破5万次,引发群众关注,部分人致电应急部门求证,个别商户甚至开始囤积消防器材。 二、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通过视频溯源和技术比对确认,网传视频实为2021年外省某化工厂的事故资料。继续侦查发现,本地网民石某某为提升自媒体账号热度,将旧视频配上虚构文字后发布。该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三、社会影响 谣言传播期间,当地消防部门接到27起虚假火警举报,东昌府区部分学校临时调整了户外活动安排。应急管理专家指出,烟花爆竹行业本就敏感,虚假警情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容易引发群体性焦虑。该市12345热线当日涉及的咨询量激增300%。 四、处置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对石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网信部门同步约谈3家未及时拦截谣言的平台,要求完善AI识别机制。全市正开展"清朗·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重点监控民生领域的不实信息。 五、长效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专家建议建立"谣言数据库"实现跨平台信息共享,同时加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普法力度。山东省已试点运行网络谣言联合研判机制,公安、网信、应急等部门可实现30分钟快速响应。
网络是开放的舆论场,也是法治的适用范围。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不是言论自由,而是对法律的挑战。此次聊城公安部门的依法处置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以博取关注为借口制造社会恐慌。我们期待通过执法部门的持续努力、平台的自律管理和网民的理性参与,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生态,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信息共享、思想交流的良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