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某为了游戏冲排名,给朱某提供了陪玩服务,每局收费30元,总共提供了两个月的服务。朱某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不错,不过后来宫某也有给朱某反馈服务质量的。朱某收到部分费用后,就开始找茬,说宫某没有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还有没按要求配合游戏,因此拒绝支付剩下的4200元。宫某就把他告到了法院。 法院觉得,朱某和宫某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朱某在服务期间从来没提出过质量问题,还曾说过“还可以”的话。而情绪价值这个东西非常主观,双方又没有明确约定好,不能单凭这个来认定服务质量不好或拒绝付钱。朱某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宫某有严重违约的行为。最终判决朱某要按约定支付剩下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