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家著名的泰国菜餐厅在2025年12月底到2026年1月初期间,一直在网络上直播顾客吃饭的场景,把这事儿给闹大了。有不少网友就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被拍了,隐私权和用餐的安宁权都受到了侵犯。还有网友吐槽,与其展示前厅,不如多给公众看看后厨干不干净。涉事餐厅的人说已经接到反馈停播了,可记者查了一圈发现,像这样没经过同意就直播的餐厅还真不少。另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也说了,他们是想展示店里的氛围,也不是必须完成的业绩指标,会注意镜头角度。但这种解释好像没什么用,大家还是很反感这种未经许可的“被直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分析说,餐厅是公共场所没错,但不代表商家就有权利随便拍别人。消费者进店消费是公开行为,可不意味着自动把影像权交给了商家。要是没经过明确同意就拍,可能就把隐私权和肖像权都给侵犯了。哪怕是把脸打了码,要是还能认出是谁,照样算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教授也指出了关键点在于“知情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行踪轨迹、肖像这些敏感信息得单独同意才行。商家要想直播,得有明显的提示告知,还得让顾客能拒绝或者回避,光是门口贴个简单的提示牌不行。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人说了,用新技术做营销本来是好事,但前提得是尊重消费者的权利。那种牺牲隐私换来的流量最后肯定会砸招牌。行业里的人觉得餐饮业竞争激烈想露个脸能理解,但这方法得合规。比起拍顾客吃饭,拍做菜工艺、后厨干净不干净或者是特色食材展示会更好,也能让大家更安心。 虽然“网红餐厅直播顾客”这事是个例,但里面的问题挺有代表性。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告诉经营者流量再大也不能越线;也提醒大家要想清楚公共场合里个人隐私到底有多少合理期待。技术进步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不能变成侵犯权益的工具。只有在法律框架里尊重消费者,商业创新才能走得长远。相关部门也得关注这种新情况,制定出更细的规矩来引导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