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依托社交平台传播的“荐股”“带节奏”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1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等账号在网络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参与直播分享选股逻辑,并在多个平台同步宣传,持续积累关注度与影响力。
监管认定,其在具备较强传播能力和市场影响的情况下,实施了“先荐后卖”等反向交易行为,扰乱证券交易秩序。
问题:利用影响力发布荐股并配合反向交易获利,实质上扭曲市场定价机制。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明知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仍在相关平台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涉案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关于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的情形,构成操纵市场违法行为。
原因:多因素叠加滋生“流量变现”式违规。
其一,部分市场参与者利用社交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通过持续输出“战绩”“逻辑”“热点观点”获取信任与关注,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放大对中小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其二,少数投资者存在“追热点、信大神”的投机心理,对荐股内容缺乏独立验证,容易在情绪与从众驱动下追涨杀跌,为操纵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其三,跨平台、多账号的传播链条使违规行为更隐蔽、更具组织性,增加了识别难度,也对平台治理与监管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公平,侵蚀资本市场公信力。
操纵市场的核心危害在于制造虚假或误导性的供需表象,使价格与成交量偏离基本面,导致部分投资者在高位接盘或在波动中被迫止损。
同时,违规者通过反向交易获利,将风险与损失转嫁给普通投资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示范效应。
若此类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容易诱发市场短期非理性波动,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与市场稳定预期。
对策:依法从严监管与综合治理并举,形成“惩戒+预防”闭环。
此次处罚中,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同额罚款,合计罚没约8325万元;同时鉴于行为情节严重、影响交易秩序,作出三年证券市场禁入决定,明确禁入期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上市或挂牌证券,释放出对操纵市场“零容忍”的清晰信号。
下一步,治理类似问题需要多方协同推进:监管部门可持续强化对异常荐股传播与账户交易联动的监测,提高穿透式核查能力;平台应完善内容标识、风险提示与账号行为审查机制,对涉嫌诱导交易、夸大收益、隐匿利益冲突等内容及时处置;投资者教育也需更有针对性,引导公众识别“高胜率”“稳赚不赔”等话术陷阱,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前景:规范网络荐股生态,有助于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市场结构不断优化,信息传播方式更加多元,违法违规行为也呈现网络化、链条化特点。
可以预期,监管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线索移送等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并推动形成规则更清晰、责任更明确的网络信息发布秩序。
对市场而言,唯有让价格发现回归理性,让交易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韧性与活力。
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管和投资者的理性参与。
这起案件的处罚决定再次证明,任何试图通过操纵市场、欺骗投资者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广大投资者也应当认识到,天下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秘诀,警惕各类虚假荐股陷阱,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才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