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速成型,2030基本建成、2035全面完善

国家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迎来重大政策突破。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我国未来十余年电力市场化改革绘制了清晰路线图。 当前,我国电力行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一上——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过2亿千瓦;另一方面,用电需求持续攀升,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达9.22万亿千瓦时。传统的计划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需要。 统计显示,我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已从2015年的不足15%提升至2023年的64%,但跨省跨区交易壁垒依然存,市场主体参与度不够均衡,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制约着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分阶段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五个上改革措施:一是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健全市场功能;三是促进主体平等参与;四是构建统一制度体系;五是强化政策协同。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要求建立现货、中长期等市场的衔接机制。针对煤电等调节性电源,《意见》明确将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此外,《意见》还特别关注中小企业参与问题,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全部用户直接参与市场。 专家指出,这诸多改革措施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预计到2030年可为市场主体节约千亿元级成本;有助于新能源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还将促进能源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应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电网企业和运营机构将被要求提升服务水平。社会各界也将被引导积极参与建设进程。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十年来,我国市场化交易比例从不足15%提高到64%,正从地方分割走向全国统一。面向2030年和2035年的新目标,需要各方合力推进,推动电力市场向全局优化和新型机制转变。这不仅关乎能源安全和产业升级,更直接影响民生用电成本和质量。只有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改革创新,才能更好满足新时代能源发展需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