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海事部门联合发布寒潮大风预警 南海多海域将迎持续强风天气

受寒潮过程影响,南海北部至中东部、台湾海峡以及巴士海峡等关键航道海域风力将明显增强。

根据相关预报信息,1月18日至21日期间,上述海域将出现5至8级的偏北到东北风,部分时段阵风可达8至9级;北部湾、琼州海峡等近岸水域亦将出现4至6级并伴随7级阵风的偏东到东北风。

多海域、分时段、阶梯式增强的风力变化,使海上运输、港口作业与海上施工面临叠加风险。

问题在于,此轮大风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且与冬季海况特点相叠加,极易诱发船舶操纵困难、走锚碰撞、航道拥堵、客运停航以及海上作业失序等安全隐患。

台湾海峡与南海东北部海域是南北向航运通道与沿海运输重要枢纽,船流密集、船型复杂,一旦出现险情,救援处置难度增大,外溢影响可能波及沿海港口保供与区域物流效率。

从原因看,寒潮南下往往带来气压梯度增大,近海风场快速加强,形成偏北到东北大风,并可能伴随风浪增大与海况突变。

冬季海面温差与风场变化频繁,短时阵风对中小船舶、起重作业船以及无动力施工平台影响更为显著;同时,集装箱装卸、甲板绑扎、靠离泊操作对风力阈值敏感,一旦评估不足或响应滞后,风险会被放大。

影响方面,首先是海上人命安全和船舶安全压力上升。

客运航线受风浪影响更直接,若航次调整不及时,易造成滞留与聚集风险。

其次是港口生产组织面临挑战。

大风条件下,靠离泊窗口收窄,码头装卸效率下降,疏港节奏受扰;集装箱若系固不足,存在落水、移位甚至引发次生事故的隐患。

再次,海上工程与特种作业风险突出。

风电施工船、海工船、无动力施工船、重点工程施工船及起重船在大风浪条件下作业受限,危险品船、涉砂船舶、海钓船与休闲船艇等若管理不到位,极易出现冒险航行、人员撤离不彻底等问题,增加监管和救援压力。

针对上述风险,四地海事部门提出系统性防范要求,核心在于“提前研判、分类管控、协同联动”。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航运企业、船舶和海上作业人员应密切跟踪海上气象预报与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船到人,严格对照防风预案启动响应,提前落实避风、限航、加固、停工等措施,避免临近风起才被动处置。

二是强化港口码头安全组织。

港口作业单位需结合风力变化合理安排靠离泊计划,组织在港船舶加固缆绳、优化泊位配置,必要时实施暂停作业与提前疏港;集装箱码头与船舶应加强协同,重点核查绑扎、系固与堆装安全,防止集装箱落水等险情发生。

三是严格客运安全底线。

客运船舶应依据风力演变提前调整航次,避开受影响海域,配合落实交通管制与停航安排,确保乘客安全与秩序稳定。

四是对重点船舶实施针对性管控。

海上施工船舶、危险品船、起重船、中小海轮、涉砂船舶以及海上休闲娱乐船艇等应提前制定防风方案,明确避风水域和撤离节点,按规定提前撤离人员,坚决杜绝冒险航行和违规作业。

五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涉海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动态监控,完善通信联络、应急拖带、搜救协作等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前景判断上,随着寒潮过程推进,风力可能呈现阶段性增强并伴随海况波动,短时阵风对靠离泊、海上施工与小型船艇影响最为明显。

抓住预警窗口期,把“应急处置”前移为“预防管控”,通过气象预警与海事监管联动、港航调度协同和企业执行到位,可有效降低事故概率与损失程度。

对沿海地区而言,既要守住海上安全底线,也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航运组织,保障冬季民生物资与产业链供应稳定。

海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海上安全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此次四地海事部门的联合预警提示,不仅是对即将到来的恶劣天气的科学应对,更是海事管理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具体体现。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季节,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出现,各相关单位应以此次预警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海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海上运输安全有序,保护广大海员和涉海工作者的生命安全,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