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给手机充电,半夜从上面摔下来,弄得脊髓都受伤了

说起来真是让人无语!今年2024年,有个女子李某因为生病,经常得去上海看病,她就借着朋友朱某家住。朱某这人也挺够意思,把家里钥匙直接留给她,说什么时候想住都可以。那天晚上,李某就在朱某的卧室高低床上铺睡觉了。为了给手机充电,她把头转向没有护栏的那一面,没想到半夜从上面摔下来了,弄得脊髓都受伤了,这伤还挺严重。李某觉得朱某得赔点医药费。她说这房子平时除了自住还用来出租呢,属于经营性质的。高低床的护栏也不高不够长,存在安全隐患。可朱某却说这纯属好意免费让她住,没收一分钱。家里人用这张床都好久了也没出过事。李某之前好几天都睡沙发呢,是她自己挑的上铺睡的。出事以后她也赶紧打了急救电话送医院了。法院最后判决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这算是情谊行为吧?核心就是:朱某是出于朋友情分免费提供住处,又不是做生意;朱某也没干导致她受伤的事儿;也没证据证明她摔跟头是因为床的问题;李某自己成年人了,该注意安全注意安全。她之前不是没在这张床上睡过吗?肯定知道有风险啊!就是这次睡法太危险了——头都伸到护栏外面去了。 所以法院就说施惠人一般过失不用担责的。这个事儿大家也在网上讨论得热火朝天呢。很多人都赞成法院的判决:“不能让好心人心寒啊”,“这不就是现代版农夫与蛇吗”,“这种朋友还不如趁早绝交”。就像网友说的那样:“人情是好东西但不能拿它去绑架别人责任”,“善意虽然无价但也得有法律保护”。 这么一判就把情谊行为的法律界限给划清楚了。保护好心帮助别人的社会风气没错嘛!也得提醒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