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的一个晚上,李先生把车停在公共空地上,本是小事一桩。常女士觉得车挡住了去路,下楼阻拦。两人隔着玻璃门理论,没有动手,也没说脏话,只有道理在争论。可谁能想到,常女士竟在门内摔倒了。她被送到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最终还是因为心脏病发作离世。尸检显示,常女士的自身疾病是主要原因,争吵中的情绪激动只是次要因素。 李先生的家人觉得冤枉,常女士的家人却把他们告上了法庭,要赔122万元。万宁市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李先生给常女士家属赔偿14.9万元。法院认为李先生不停地讲道理没及时停止,导致常女士情绪激动,有15%的责任。判决书还说李先生的行为属于“语言暴力”,超出了维权范围。 很多人觉得不解:没动手也没骂人,怎么还要赔钱呢?法律规定如果因过错侵害别人权益就要负责。法官指出,成年人应该知道激烈言辞会刺激别人的病发。另外在北京房山和江西赣州也有过类似案例。 这个案子在网上吵得很厉害。一方觉得李先生没道理赔钱,另一方觉得应该赔。大家各有各的理,但悲剧已经发生了。 这让我们想到几个问题:公共资源紧张的时候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情绪失控代价很大;后悔也没用。 这次事件给我们一个提醒:公共区域先好好沟通;情绪激动时先冷静下来;基础病人群要保护好自己;说话前要考虑会不会出事。 小区停车本来是小事儿,却反映出很多问题。希望大家以后能把“讲道理”变成“讲情理”,把“争输赢”变成“护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