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那名小学生扶老人的事因为有了监控录像才让清白得到了证实,科技算是帮忙了一把。不过现实里可不是每次都这么好运,当证据不足时,法官就得靠“推理”来断案。可有时候这种推理会把好人往坏人那边推,让人特别为难。2021年《民法典》专门写了“好人法”,按理说是要保护好心人的,但这在实际操作里还是有漏洞。 福建莆田那两名初中生只是在事后去扶摔倒的大妈,结果却被法院判了“次要责任”,还要赔22万。这个数一出来就炸锅了。有人说是律师在钻法律空子,有人批评法官判得不公平。项立刚就直接说了,“社会的信任基础不能被个别案例瓦解”。 南京彭宇案当年就是因为“扶人反被讹”,搞得大家看到老人摔倒都不敢伸手,怕惹麻烦、怕被讹、怕被误会。“见义勇为”的门槛越来越高,冷漠的成本却越来越低。 其实,这种事早在彭宇案的时候就有了,到了今天还在发生。苏明玉在电视剧《都挺好》里遇到受伤老人时的那种犹豫,大家都感同身受。这次福建的判决让人觉得法律好像成了“生意”,把道德变成了奢侈品。 中国法学会也说了,法律保护要细化点,别让好人寒心。项立刚也呼吁立法得更细致点。好在南京彭宇案之后全国人大征求意见推动了“好人法”的出台。 社会氛围早就变了,“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新闻里大家都在围观却不愿出手。大家都想体面点,都怕一腔热血最后被泼冷水。但如果每个人都不敢伸手社会又会变成什么样? 这世道谁都怕被“好人变冤人”,可如果每个人都袖手旁观又会怎样?这个问题恐怕得留给未来的法律和每一个人的良心来回答。 你说见义勇为是美德吧?可现实里的“见义勇为”却越来越像一种风险投资。“行善积德终有好报”,这话没错,但现实里的善良还需要法律的护航。 咱们总说“我们的文明标准够用”,但文明要靠制度撑着。要是“讹诈无成本”,好人迟早被逼到墙角。现在福建这案子还没最终判决呢,大家都在等一个答案。 等到那一天也许我们会重新思考“见义勇为”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好人只需要一份明确的保护而不是一颗胆战心惊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