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成立以来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上市公司数量达292家。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创新特征更加突出、成长性提升,加之二级市场保持活跃,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求不断上升。因此,北交所推出再融资优化措施,旨完善融资制度,更好服务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再融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重要一环,对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发展壮大意义重大。此次优化措施的重点,是提升制度包容性与便利性。一上,措施明确支持经营治理规范、信息披露质量高、具有代表性且市场认可度较强的优质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并充分运用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对优质企业优化审核安排,深入提升融资效率。 募集资金投向上,措施提出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紧密涉及的或高度协同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相关调整提高了对募集资金用于“第二增长曲线”的适配度,有助于支持企业围绕新质生产力方向拓展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措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于存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允许其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合理融资。业内人士指出,部分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可能受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股价阶段性处于破发状态,但其在产业链自主可控、关键技术攻关诸上仍具备价值。支持此类企业再融资,有助于保障研发投入的连续性,提高研发项目推进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措施还支持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实施再融资。此举将进一步打通优质未盈利企业的再融资通道,缓解科创企业资金压力,填补研发到商业化阶段的资金缺口,为具备技术实力和成长潜力的企业提供支持。 便利性上,措施优化了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鉴于再融资预案披露与提交申报材料之间存在时间差,为减少等待、提升效率,措施允许上市公司在披露再融资预案时,不受“前次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基本使用完毕”的限制。上市公司只需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后续资金安排的考虑,待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 此外,措施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清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更好满足中小企业小额、快速融资需求。该调整回应了部分企业因触发负面清单而无法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提升了创新型中小企业再融资制度的适用性。 北交所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再融资全链条监管,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从源头把关,更有针对性地支持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到北交所优化再融资规则,我国资本市场正加快形成更契合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制度体系;此次改革既回应中小企业现实融资需求,也通过制度优化增强面向未来的竞争力。随着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企业成长节奏更好匹配,“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有望持续释放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