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法院+综治”模式的生动实践

阳春市法院给邹明远送去了一封感谢信,写信的是当地的一家物业公司。信里既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写满了大家看到小区恢复和谐、管理步入正轨的高兴。背后的故事,得从一起让大家都头疼的纠纷说起。 事情发生在阳春市的某个小区,因为物业服务没跟上,业主们一怒之下集体不交费。有的业主拖了整整三年没交钱,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最后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服务越差业主越不交,业主越不交物业就更差。物业公司没办法,只好把127户业主都告上了法院。 案子交到了邹明远手里,她觉得这个案子虽然金额不大、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牵扯到这么多家庭的利益。如果直接判了,不但可能让矛盾更大,甚至可能引发群体事件。邹明远决定先不立案,把案子转到诉前调解程序里来试试。 为了弄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邹明远第一时间去找双方谈。这一谈才发现问题没那么简单。业主说绿化没人管、电梯坏了没人修;物业说收不上钱连工资都发不出。双方各说各的理,情绪都很高涨。邹明远觉得光讲法律不行,还得讲点人情世故。 她赶紧找来阳春市综治中心驻法院的调解员黄飘,俩人凑成了一个调解小组分头去做工作。一边从法律上跟他们说清楚:业主有交费的义务,物业有提供服务的责任;另一边又引导大家别光想着谁先让步,而是想办法把小区变好。 经过深入了解发现,业主们虽然都不满意服务,但情况各不相同。调解小组就决定采取“个案破题”的办法:对那些因为某一项服务不好就拒交全部费用的业主,黄飘带着物业去现场查问题、限期整改;对收费项目有疑问的业主,邹明远就调出合同文件一项项给他们解释清楚;对那些还在观望的业主就用已经解决的案例来说服他们。 这时候物业公司也主动表态了,以后要设“业主接待日”和“问题整改清单”,让大家能看到钱花哪儿去了。这个承诺对不少业主来说特别关键。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去年11月底事情终于有了眉目。以前调解室电话响个不停都是在抱怨的人现在开始打电话来商量事儿了。大部分业主都跟物业达成了协议,有的直接交了钱,有的签了分期还款的合同。物业公司账上的欠费也开始慢慢回来了。 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在送感谢信的时候感慨地说:“真没想到法院的调解这么快这么有人情味。”他说法院不仅帮他们收回来了钱维持运营,还教给了他们跟业主打交道的办法。 有个以前坚决不交钱的业主在交完钱后主动给黄飘打电话说:“钱交了心里反而踏实了。以前是赌气,现在看到物业在改、小区在变好,这钱交得值。” 这次纠纷的成功解决是阳春市“法院+综治”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2025年的数据显示,阳春市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参与调解的案子超过1100件,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就有近800件,成功率大概七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