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冤假错案研究的律师曹保印日前表示,尽管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但人类认知能力存客观局限,导致部分冤假错案难以彻底纠正,此现实值得法律界深刻反思。 曹保印在其法律系列讲座中指出,冤假错案的产生与平反,往往受制于多重因素。从技术层面看,科学手段的局限性是重要原因之一。以DNA鉴定技术为例,该技术应用于刑事侦查前,许多案件因缺乏有效技术手段而出现误判。他援引美国司法实践案例说明,即便在法治相对完善的国家,科学技术不足甚至伪科学的运用,同样导致大量冤案发生。DNA技术的广泛应用,使许多陈年旧案得以昭雪,充分证明科学进步对司法公正的关键作用。 除技术因素外,社会文明程度、政治环境、法律体系完善度等,都对司法公正产生深远影响。曹保印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知能力有限,如同孩童面对大海,所掌握的知识相对客观世界来说极为有限。这种认知局限性,使得在文明冲突、政治斗争、法律缺陷等背景下,部分群体可能成为司法不公的受害者。 面对这一严峻现实,曹保印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律师应穷尽智慧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法官需认真审核全部证据,不能仅停留于书面材料,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检察官在提起公诉前,应全面核实证据,将书面材料与现场信息相互印证;侦查人员则应运用一切合法手段,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真相。 曹保印特别指出,职业良知的坚守只需一念之间的决定,但这一决定可能影响他人一生。他呼吁法律从业者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对可能存在的无罪证据保持高度警觉,不能因疏忽或偏见导致冤案发生。 从制度层面分析,随着科学技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不断提升、政治环境日益开明、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冤假错案的纠正机制正在不断健全。曹保印对此持谨慎乐观态度,他认为尽管技术进步需要时间积累,但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可以立即践行,这对减少冤错案件具有现实意义。 法律界人士指出,曹保印的观点揭示了司法实践中的深层矛盾。一上,司法机关应当追求绝对公正;另一方面,受客观条件限制,完美的司法公正难以实现。这要求法律制度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纠错机制,为可能出现的误判留出救济空间。
司法进步如同攀登阶梯,既需要勇气直面现实,更需要智慧突破局限;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优化的权利保障体系、持续创新的司法技术和日益强化的职业伦理建设,正在为防范冤假错案构筑多重防线。这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更是法治文明进步的真实写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