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证券市场上短线交易的新规矩马上就要落实了,从2026年4月7日起开始施行。人民网北京那边3月10日已经有消息传出了,记者黄盛报道说,证监会刚放了个《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呢,就是明确了哪些人要管。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只要手里握着超过5%的股份,再加上那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得管。 既然要管,那怎么算持股比例呢?规定里说,算基数的时候得看整个公司在境内外发的股份,A股、B股、H股什么的都得算进去。这次连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转让的股份也被算进了“已发行的股份”。不仅是股票,像存托凭证、可转债这些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只要买卖行为符合条件,也都得算进去。 至于怎么判定买卖的时间点,规定这回给出了个明确的说法。以后买了股票导致数量增加,或者为了拿点钱卖了股票导致数量减少的这种行为,就算是买卖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的案例看,买入卖出的时间就统一按过户登记日来算了。这样一来标准明确了,大家心里也有底了。而且规定里还写了,如果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话,就按那个来办。 还有个很实际的问题是产品持有数量该怎么算?业内人士分析说,以前是把境内的机构产品合并计算的。现在改了规矩,分开来算。这主要是因为有的产品是单独开账户运作的,跨产品做短线交易的风险其实不高。再说了外资公募基金资金规模大、名下组合多,如果非要合并计算持股数量的话,反而会影响管理和入市的方便程度。 规定还专门提了一下北向投资者识别码的问题。对于外资公募基金来说,只要他们是按产品或组合开的证券账户或者有这个识别码的,就可以按产品单独算持有量。这样做能让内外资金的交易更加便利,也能吸引更多境外资金进来炒股。 另外关于豁免情况,规定里列了一大串13种情形可以不用管。像优先股转股、买ETF、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这些都属于豁免范围。不过前提是你不能利用信息优势去搞非法获利的事儿。业内人士觉得这挺合理的,因为现在市场上的交易类型越来越多了。 证监会也说了这次的新规主要是尊重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成果。不管是司法实践还是公司监管、机构监管、稽查处罚这些方面成熟的做法都被吸纳进来了。并且对境内外投资者一视同仁在这个前提下让境外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也能享受按产品计算的便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