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检察院创新法治教育模式 沉浸式体验为未成年人织密保护网

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培育与自我保护能力提升,是社会治理体系中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

现实中,未成年人辨别风险能力相对不足,面对网络诱骗、校园欺凌、陌生人侵害等情形,容易因缺乏法律常识与处置经验而陷入被动;一些家庭与学校在普法方式上仍以“灌输式讲解”为主,互动性、情境性不足,导致知识难以转化为行为能力。

如何让法治教育既“听得懂”又“用得上”,成为基层普法实践的重点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开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开放式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

走进基地大厅,循环播放的法治宣传视频以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用更直观的叙事方式解释法律概念与行为边界,帮助孩子们理解“哪些行为会触碰法律红线”“遭遇侵害应如何依法求助”等基本问题。

在沉浸式互动环节,孩子们通过VR体验与情景模拟游戏进入“风险场景”,在任务引导中学习识别危险信号、及时拒绝不当接触、保存证据线索并向监护人、学校或相关部门求助。

活动最后设置模拟法庭,孩子们分别扮演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辩护人等角色,体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在“角色代入”中理解程序正义与司法权威。

从原因层面看,这类体验式普法的出现,既是未成年人保护形势变化的回应,也与普法理念转型密切相关。

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入未成年人学习生活,风险类型更为多元隐蔽,单靠口头告知难以覆盖复杂情境;同时,未成年人理解能力与心理特点决定了教育方式需更具形象化、互动化、可操作性。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与法治宣传方面具备专业资源,推动普法从“知识讲授”向“能力建构”转变,能够更精准对接需求。

该做法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通过案例与情景体验降低法律知识门槛,使孩子们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体验中形成基本法治观念,增强规则意识与边界意识;其二,以模拟法庭呈现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帮助未成年人理解法律并非抽象口号,而是有清晰程序与权利义务安排的制度体系,从而在心中建立对法律的敬畏与信赖;其三,活动把风险识别与求助路径纳入训练,强化“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将普法成效转化为现实防护能力,促进校园与社区层面的风险预防。

在对策层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要形成合力、注重长效。

一方面,应持续丰富普法载体,针对不同年龄段设计分层课程,把反欺凌、防性侵、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内容纳入常态化教育,并通过多样化演练强化实操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协同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公安、民政以及社区力量共享资源,建立“普法—预警—干预—救助”的衔接链条;同时,完善家校共育,引导监护人提升法律意识与沟通能力,形成共同守护的外部环境。

对于基层而言,还需注重以案释法的规范性与适龄性,既要警示风险,也要避免过度刺激,确保教育效果与心理保护并重。

从前景判断看,沉浸式普法将成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补充。

随着科技手段与教育场景融合加深,普法活动有望在课程化、常态化、区域化推广中实现更高覆盖率与更强针对性。

更关键的是,要把活动成效纳入评价体系,通过问卷测评、情景测试、跟踪回访等方式检验“知法”是否转化为“守法”“用法”,推动普法工作从“做了多少场”转向“产生多少实效”。

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体现了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普法形式的探索,下一步将继续拓宽渠道、优化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当庄严的法袍披在稚嫩的肩膀上,当虚拟的案例转化为真切的认知,法治的种子便在这代际传递中生根发芽。

开阳县的实践启示我们,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仅要"入耳",更要"入心";不仅需"知道",更需"做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如何以更多元的创新实践浇灌法治幼苗,值得全社会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