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成德眉资四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联合制定《成德眉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征集截至2月11日。该举措意味着区域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取得实质进展。问题导向明确。长期以来,不同地区对轻微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不一,导致同类行为不同地上临不同处理结果,影响市场主体预期,也削弱营商环境的公平性。对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而言,受限于团队配置和管理经验,合规细节更易出现疏漏。以虚假广告为例,企业宣传中使用“首选”“最高级”等表述,虽违反广告法规定,但在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仍可能面临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对初创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清单内容系统全面。此次公示清单覆盖八个市场监管领域,明确315项可适用柔性监管的轻微违法行为,涉及公平交易(竞争、广告)、价格、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事登记、网络监管、消保)、药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等。从监管措施分类看,315项轻微违法行为中,轻微不罚121项,涉及虚假广告、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等;首违不罚193项,涉及个人及家庭酿造酒类销售、有奖销售信息公布不完整等;首违免罚1项,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执法尺度统一协调。为确保四市执法标准一致,清单明确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免罚类型等关键尺度。四市市场监管部门此前发布的同类规定如与清单不一致,以清单为准。这个安排推动四市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促进市场监管法治一体化。柔性监管方式创新。对适用清单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原则上应更多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方式,督促依法合规经营。对完成整改的,可结合情况开展案件回访,巩固整改效果,引导自觉守法。通过“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秩序。判定标准科学规范。清单提出,是否适用免罚措施,应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主要参考“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没有危害后果”与“危害后果轻微”等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但有两类例外:一是不采取强制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或控制危险扩大;二是依法应当没收或销毁涉案财物。该规定兼顾统一性与必要弹性,确保执法更审慎、更有效。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可预期、可遵循”。以清单方式推动跨区域统一执法尺度——是对精细化治理的回应——也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守法成本。期待在充分听取意见、完善配套机制后,成德眉资以更一致的规则、更精准的监管和更有效的服务,推动区域市场秩序与发展活力同步提升,为更高水平的同城化治理提供可复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