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呈现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完成年度车船用燃料油质量监督工作。此次检测覆盖全市303家成品油经营企业的480款产品,涵盖车用汽油、柴油、船用燃料油及车用尿素水溶液等。值得关注的是——汽油清净剂专项抽查中——来自省内外8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率为12.5%,主要问题集中在氯含量超标该关键指标。 原因剖析 业内专家分析,汽油清净剂氯含量超标可能与三上因素有关:一是个别生产企业为压低成本违规使用含氯添加剂;二是供应链环节把关不到位,原料质量控制不严;三是不同地区在标准执行上存在差异。此次问题产品涉及多个产地,也反映出跨区域质量监管协同仍需继续加强。 影响评估 氯含量超标的清净剂长期使用,可能加剧发动机腐蚀并增加尾气污染,与当前“双碳”目标相背离。佛山市作为珠三角重要工业城市,年车用燃油消耗超过200万吨,此类质量风险可能影响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一旦问题产品进入物流运输等高频用油领域,负面影响可能被进一步放大。 应对措施 监管部门已启动三级响应机制:一是对涉事产品实施下架并开展溯源调查;二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9条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将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总监”制度,完善从原料采购到出厂检验的全流程管控。南海区一名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承诺在30日内完成工艺改造。 未来展望 随着《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推进,广东省计划于2026年实施更严格的VIB标准。佛山市场监管局透露,下一步将建立油品质量“黑名单”制度,并试点应用近红外光谱快速检测技术,提升筛查效率。中国石化联合会专家建议,构建大湾区油品质量协同监管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
质量安全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也关系经济社会的稳健运行。本次监督抽查虽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数量不多,但暴露出的风险值得重视。这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应持续强化能源产品质量监督,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也需增强质量意识。只有形成监管、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协同的质量治理体系,才能推动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