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大型商超将建立监测体系强化全链条保障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社区大型商超作为居民高频消费场所,食品种类多、供应链长、更新速度快,一旦出现问题,波及面广、影响大。

广东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马群涛提交建议,提出在社区大型商超设立食品安全监测点,通过提高检测频次、向消费者公开检测结果、建立安全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商家自律等举措,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过程控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中明确,支持有条件地市先行探索,并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强化结果问效,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从“问题”看,当前食品消费呈现多元化、即时化特征,生鲜、预包装食品、现场制售等形态并存,风险点分散且隐蔽。

部分消费者对抽检快检结果获取渠道不够清晰,对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能力有限;个别经营主体在进货查验、储存条件、标签标识、临期管理等环节仍存在薄弱点,容易诱发质量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商超经营主体多、门店覆盖广,监管资源与监管对象规模不匹配的问题也客观存在,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精准性和透明度。

从“原因”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往往来自供应链多环节叠加:上游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不均衡、中间环节冷链与运输条件差异、终端门店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均可能导致隐患累积。

此外,部分风险具有季节性和品类集中性,例如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在特定季节需求旺盛、流通量大,农残等问题项目容易成为监管重点。

再加上消费场景下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以及时掌握检测和处置情况,影响信任建立。

设立监测点并强化结果公开,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信息供给,减少信息差,倒逼经营环节规范化。

从“影响”看,监测点若落地并形成稳定运行机制,将对消费者、企业和监管产生多重效应:对消费者而言,可通过公开透明的检测信息增强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安全感;对企业而言,高频检测与动态风险清单管理将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预防”,促使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养与门店标准化水平同步提升;对监管而言,快检抽检与体系检查相结合,有利于提高风险发现效率,形成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精准治理,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共治。

从“对策”层面,省市场监管局在答复中提出一系列可操作举措,突出“压实责任、闭环处置、公开透明、精准快检”。

一是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动态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把风险控制前移到日常。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以考促学、以考促管,推动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

三是持续开展大型销售企业体系检查,系统查找管理短板,提升保障能力。

四是科学制定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抽样、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暂停生产经营、通知相关方、召回等措施,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合格信息。

五是坚持“五个到位”要求,做到风险控制、原因排查、整改复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链条到位,稳妥客观公开抽检结果与处置情况。

六是高效运用食用农产品快检手段,围绕重点场所提高大型商超及连锁门店覆盖比例,围绕消费特点提高水果快检比例,围绕常见问题项目动态调整快检重点,并督促基层严格按标准开展快检、及时公布结果、规范处置问题产品。

从“前景”判断,支持有条件地市先行探索,体现了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治理思路。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探索”做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安排:一方面,监测点建设应与既有抽检快检体系、信息公开平台和投诉举报渠道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形式化运行;另一方面,应注重数据的规范管理与风险研判,用检测数据反哺监管计划和企业整改,推动从“频次增加”转向“精准提升”。

同时,可结合社区治理与消费者教育,形成宣传、监督、反馈的闭环机制,让公众参与在可感可及的制度化渠道中发挥作用。

随着监管能力现代化推进和企业内控水平提升,社区大型商超有望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前沿阵地”,带动更广范围的流通环节规范化。

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此次探索的商超监测点机制,既是对"四个最严"要求的实践深化,也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的有益尝试。

当监管的探头延伸到消费终端,当企业的责任清单转化为日常行动,人民群众"菜篮子"的安全防线必将更加牢固。

这一改革能否为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提供新范式,值得持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