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正面+负面"清单 强化市场监管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会同工信、住建、交通等11个部门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清单》,以正负面“双清单”管理方式——继续完善行业监管体系——直指工程招投标领域代理机构资质不一、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行业分析显示,随着建设工程量持续增长,部分代理机构存在借用资质、违规操作等现象。2025年全省招投标投诉中,涉及代理环节的占比达37%,反映出标准不统一、监管手段不足等短板。此次清单将《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性要求细化为43项具体行为指引,例如要求代理机构配备5名以上专业人员,实行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强制公开代理信息等,为监管提供可量化、可追溯的依据。

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率的关键环节。山东通过正负面“双清单”明确标准、划定边界、强化执行,传递出以制度约束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以更规范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导向。制度能否见效,关键在落地。只有将清单要求落实到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公示发布和评标组织等各环节,才能让规则真正成为行业共同遵守的“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