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温暖了一方百姓的心。姚某等案子的解决正是检察官们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真实写照。他们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更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2021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让被害人徐某陷入绝境,因为自己是个单眼残疾的人,右眼又受了伤,家庭的经济来源断了。虽然法院判了林某的刑并赔偿,但徐某对伤情鉴定有疑问,还因生活无着而绝望。为了给这个问题一个明确的答案,检察官们跑了三次福州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和医院,向专家反复求证,确认了原鉴定是准确的。虽然法律层面的问题解决了,但事情还没完。 检察官意识到仅仅“结案”不够,必须回应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受,还得帮他解决实际困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干警们千里迢迢跑到徐某江西的家去实地走访。看到他家因为失去了主要劳动力而生活艰难,检察机关决定给予司法救助。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起来,一共给徐某发了12万元救助金。此外,最高检领导还亲自下访接访,传递了关怀。 这笔钱解决了燃眉之急还不够,为了让徐某以后有保障,检察院协调了当地村镇和民政部门等部门帮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补贴等政策。在公开听证会上,徐某终于放下了心结并自愿撤诉。经过6次当面接访和70多次电话沟通等努力,这起历时三年多的信访积案彻底了结了。 这个案件是闽侯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他们打破地域壁垒创新机制,不仅办了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还妥善解决了鲁某异地托管救助金难题等一系列典型案例。司法的温度不仅体现在严谨的法律条文上,更蕴含在检察官感同身受的担当里。“检察蓝”正成为人民群众可信赖的坚实依靠。正如福州市人大代表所说:“司法不仅是冰冷的条文与判决,更应是守护民生的温暖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