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自家车位上私自装了个集装箱储物柜

最近昆明有个业主因为在自家车位上私自装了个“集装箱”储物柜,被城管部门责令整改了。这事儿一下就把大家对不动产使用权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给引出来了。原来是盘龙区城管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个住宅小区里,有业主给车位加了个可移动的柜子。虽然那个柜子底部带轮子,能推来推去,可他说他花了6700元定制的,主要是放东西用的。他还强调柜子没固定在地上,放的都是日用品,也没占消防通道,不存在安全隐患。不过城管部门勘查后说这是未经批准的构筑物,而且用途跟车位设计功能不一样了。针对业主提出能不能补办手续的问题,昆明市自然资源局的人明确答复了,车位在规划审批里的用途就是停车的,以前也从来没批过把车位改成储物空间。所以物业虽然也劝过他好几次,可他们自己没有执法权。 这事儿发生在盘龙区和昆明市,其实类似的纠纷在北京、上海、广州也都有过。有的业主把车位改成储藏室、洗衣房或者工作室。法律上的规定是虽然业主对自己的车位有物权,可使用起来还是得受法律约束。既然在规划验收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是做车位用的,擅自改了就破坏了规划秩序。这次昆明的处理就是要重申一下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刚性。虽然是在自己的私有空间里行使权利,但还是得守着规划红线和法规才行。相关部门得加强普法宣传把权责讲清楚;老百姓在用自己的产权时也得有个规划意识和合规观念。只有大家都明白了这些道理,才能推动城市建设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