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姓张的员工,把自己过去13段零散的工作经历压缩成3段,结果被公司给开除了。他还想向公司索赔3万多元,这事儿闹到了法院。最近,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给判了。张某是在2023年进的这家服装公司。当时他在《入职申请表》里填写工作经验,写的是:2016年到2023年在西某公司干服饰制版,2012年到2016年在果某公司做同样的工作,2009年到2012年在天某公司也是干这个。他还在声明处签了字,说保证资料属实,要是有假愿意接受处罚甚至被辞退。后来,这家公司一查,发现他说的和实际情况差得太远。于是在2024年3月,公司就给他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他隐瞒了真实情况,欺骗了公司。张某觉得公司这么做不对,就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仲裁没支持他的要求,他就又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想让公司赔他3万多元赔偿金。庭审的时候,张某自己说了他之前是在13家不同的单位工作过。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作经历跟劳动合同直接相关,求职者得老实交代。从张某自己说的来看,他换了13份工作,而且大部分时间都不到一年。这说明他实际的工作经历和入职时填的表格差别很大,不可能是记错或者理解错了。再加上表格上已经写清楚了“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接受处罚甚至被辞退”,他也签了字确认,就说明他认可这些条款。法院觉得张某是故意隐瞒了过去的经历,想用假的稳定履历骗公司录用他,这属于弄虚作假。所以公司把他辞退是合法的。法院最终驳回了张某索要赔偿金的请求。张某不服气,还准备上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