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印发

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给检验检测机构印发了一个新的指引,叫做《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这个指引是给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让检验检测机构把从业人员的执业档案管理、信息公示等工作给搞好。还给他们明确了一个原则,“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市场监管总局把这个原则给落实了。这个指引里说,从业人员不能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必须独立判断,保证数据结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如果发现有人要他们出假报告,或者是样品条件不符合规定,会影响结果准确性,还会有安全生产风险的情况发生,从业人员就该拒绝,马上告诉所在机构。 还有呢,这个指引给从业人员划出了7条明确的红线,比如说不能收不该收的钱或东西利用职权占便宜、不能指使别人出假报告、不能借用别人名义出具报告、不能伪造数据档案、也不能伪造变造资质证书印章报告、还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从业。 《指引》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把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起来,用资料核查、能力测试等办法来监督他们是否符合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计划以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禁止从业名录。 编辑陈蕊妮和校对李晓龙还有审核涂伟帮着整理了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