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有个挺让人难过的事,两个男孩放烟花的时候,居然把点燃的鞭炮扔到了邻居家的宠物狗笼子里,结果把养了很久的萨摩耶给整死了。狗主人当然生气,直接找律师要赔偿和道歉。其实法律上管这种事叫侵权,未成年干坏事一般是监护人赔钱。这次主要得赔两笔钱:一个是狗本身的损失,另一个是养了这么久感情上的痛苦。 最有意思的是,狗主人根本不想要对方赔的钱或者换只狗,她就坚持让监护人在小区里给大家一个说法。这事儿符合法律里保护人格权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她想让监护人面子挂不住。这事儿背后其实反映出很多问题。第一是小孩子的安全教育太弱了,像烟花这种易燃易爆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拿出来放呢?说明家长平时没看住孩子。第二就是生命教育太差了。宠物也有生命权啊,小孩居然往笼子里扔鞭炮去伤害动物,这说明他们根本不懂得尊重生命。 法院处理这种案子也挺难办的,既要算清楚经济账又要考虑人情。虽说宠物在法律上算财产,但养久了肯定有感情。很多地方法院现在都开始认饲养人的精神损失费了。再加上公开道歉这种方式挺管用的,既能修好邻居关系又能吓唬一下那些不懂事的孩子。狗主人非要道歉也是有道理的,她想借此机会让监护人好好反省一下怎么教育孩子。 这种事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也能给大家提个醒。未成年教育是个大工程,家长必须盯着孩子一举一动才行。学校和社会也得一块努力教孩子要有责任感还有敬畏心。法律那边也得想办法把精神抚慰的规矩定得更清楚点。只有家里、学校和社会一起使劲儿,才能从根儿上减少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