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甘肃省检察院近期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对全省刑事检察工作开展系统性体检。
此次评查采取智能系统筛查与人工交叉复核相结合的模式,组织资深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证据链条、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过筛式"核查,最终形成等次评定建议提交检委会审议。
评查结果显示,当前办案工作存在四类突出短板:一是对电子证据、言词证据的审查分析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面对刑民法律关系交织的新型案件时存在定性偏差;三是部分院领导层级把关作用未充分发挥;四是基层办案人员基础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目标达成。
分析认为,上述问题的成因具有复合性特征。
随着新型犯罪形态增多,传统办案思维与新型证据体系存在适配落差;部分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导致"带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此外,请示汇报机制执行不严、业务培训针对性不足等管理因素也不容忽视。
针对这些问题,甘肃省检察院打出组合拳:在业务建设方面,要求各级检察院围绕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开展靶向培训,建立典型案例研讨机制;在监督机制上,强化上级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阅卷审查责任,明确"书面请示必须附卷"的硬性要求;在技术支撑层面,推广智能辅助系统在证据校验、类案推送等方面的深度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省将建立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的机制,通过"一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形成责任倒逼效应。
从长远看,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评查机制改革具有三重积极意义:其一,通过压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其二,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构建起覆盖全流程的质量预警体系;其三,为全国检察机关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提供实践样本。
最高检近期印发的《2023-2027检察改革规划》中,已将"健全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列为重点任务,甘肃的探索恰与之形成政策呼应。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办案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进展。
甘肃省检察院通过强化案件评查、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正在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善的办案质量保障体系。
这一系列举措的深入推进,将有助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度。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这样的坚守和努力对于推动国家法治进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