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胜诉权益兑现难与财产“躲藏”并存 据沅江市人民法院介绍,浦发村镇银行与孙某、汤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早在2018年已生效,但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长期规避,行踪不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有限。经核查,一艘登记在其名下的采砂船被认为是关键可供执行财产,但船舶定位多次显示“不在辖区”,且存在随时转移的风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被动。
这起凌晨扣船行动有力打破了失信者“躲一躲就过去”的侥幸心理。随着科技手段应用和协同机制完善,规避执行的空间正被继续压缩。当“老赖”发现财产无论如何转移都难以逃避追查,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社会共识也将更具现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