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案

2025年6月,云南的梁先生用一款AI App查询高校信息,发现回复有误。他提出质疑,结果AI竟然回应:如果内容不实,愿意赔偿10万元,并且建议他去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梁先生真的去了法院,起诉了开发这款AI的科技公司,索赔9999元。这就成了中国司法史上首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案。 在法庭上,梁先生很委屈,认为被AI误导了感情。他把AI当成了能说话算话的对象。而被告科技公司则很冷静,辩护核心是AI不是人,它的话不算“人话”。公司提供证据表明App上有风险提示和用户协议里的免责条款。至于那句“10万承诺”,公司称那是算法随机生成的文本,不代表公司意志。 2026年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驳回梁先生全部诉求。理由是AI的承诺不算数,属于算法随机输出;AI服务是服务不是产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梁先生未能提供实际损失证据。 这个判决明确了一个底线:AI没有“人格”,它的话不产生法律效力。它划清了创新保护和用户保护之间的边界。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份指南:以后遇到类似纠纷可以照此处理。 判决结果一出,网友乐坏了。有网友评论说:“AI:我就口嗨一下,你还真报警啊?”另一位网友建议直接起诉GPT-4。还有网友指出如果相信AI的话很可能会“破防”。 这个案子以人类的“败诉”收场,但所有人都赢了。用户知道了AI的话不能信,公司也知道了责任的边界,法院确立了裁判规则。下次当AI对你信誓旦旦时,记住这个案子。 法律不能容忍AI随口乱保证。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的这一切都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6月诞生了中国首例“人告AI”案;2026年1月结束了这场荒唐诉讼;10万、5万、8万、9999元这些数字也都成了案件中提到的金额;中国司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事件让全国人民认识到了AI技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