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少了一千八,这事儿闹得挺大

嘉峪关机务段这回可算是出了个名。你听说过吗,有个铁路职工休假回来发现工资少了一千八,这事儿闹得挺大。顾先生在这儿干了快三十年,去年按规定休了十五天年假。结果发现下一个月的工资明细里,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这些固定的都没动,变的全是安全绩效工资和四保考核激励这几块绩效的钱。 这事说白了,就是单位拿休假当成了扣绩效的理由。嘉峪关机务段的负责人出来解释说,他们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一分没少发。扣的那些钱都是绩效工资。在他们那儿干活的人都知道,绩效工资跟能不能出勤、有没有完成任务挂钩得很紧。休假期间不在岗干活,自然不能再发那些与工作成绩直接挂钩的浮动绩效了。 但这里面的道道还挺深的。法律规定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得跟平时一样。专家说,工资里分固定和浮动两部分。固定的那部分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必须发,扣一分都违法;浮动的那部分就不一定了。 不过也有讲究:那种虽叫绩效但数额固定、跟工作没啥太大关系的“死绩效”,在休假期间也得发。真正的浮动绩效能不能扣?专家说了也不是不能扣,但得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单位得有明文规定且公示了;二是考核办法得清清楚楚;三是扣完后到手的钱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看这次争议的焦点就在这。顾先生说他根本不知道具体是咋考核的,这就说明单位在制度透明和解释说明上做得还不够好。公众还得关注:他们具体的考核方案到底合不合法?调整的过程公不公开?最后到手的钱能不能让人生活下去? 带薪年休假是为了让大家好好休息养身体的,确保休假期间有钱拿是这制度最基本的保障。这次的问题其实是在问:在现在这种复杂的薪酬体系下,企业想怎么管绩效是个难题。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制定办法时得老老实实遵守法律;劳动者也得多懂点法,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儿;劳动监察部门也得多宣传指导才行。只有把这些事都理顺了,企业才能发展好,员工才能活得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