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近日对科创板上市公司鸿泉技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88)开展监督检查,查实公司规范运作上存多项问题,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该决定再次提醒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不是“可选项”,而是基本底线。根据公开披露的处罚决定,鸿泉技术主要存在四上违规问题。其一,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过程中,未按规定充分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该类事项直接关系投资者知情权,属于信息披露的关键内容。其二,公司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审议程序不规范,具体表现为现金管理方案到期后未按要求提交董事会或涉及的机构重新审议,反映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存在缺口。其三,公司未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影响审计委员会对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其四,公司对所属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的管控体系。 从责任认定看,浙江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整体违规承担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现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在信息披露、会议运作等事项上存在履职不到位。财务负责人刘江镇在募集资金管理及财务披露上未能勤勉尽责。责任边界清晰,有助于压实管理层合规责任。 监管措施方面,浙江证监局对鸿泉技术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出具警示函,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诚信记录具有长期约束效应,将对相关人员执业与市场评价产生持续影响,也有助于倒逼公司提升规范意识。 从更深层面看,鸿泉技术暴露的问题并非孤立:部分科创板公司在业务扩张、经营节奏加快的同时,规范运作容易被弱化。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等环节一旦出现疏漏,受损的不仅是投资者权益,也会影响市场对公司的信任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秩序。对上市公司而言,完善内控和合规体系、把制度落实到流程和责任人,是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的关键。 对鸿泉技术而言,警示函意味着必须尽快整改并形成可验证的改进闭环。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重大事项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同时规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建立到期复审和定期审议制度;补齐审计委员会履职机制,保证会议召开与监督到位;并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明确授权边界与考核约束,形成可执行的管理体系。
资本市场的信任来自对规则的遵守。警示函既是提醒,也是对治理能力的检验。对企业而言,只有把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和对子公司的管理力度真正落实,才能在监管趋严、竞争加剧的环境中稳住信誉与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