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那天,法院把判决书送到了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的杨菊珍手里,宣告杨明已经死了。这事儿得从2003年说起。那会儿他们家在四川巴中区开了所职业技术学校,有20多个老师带着200多个学生,生意挺红火。14岁的杨明被父母送到了学校的电子专业学习,打算学门手艺。到了下半年,学校来了个好机会,深圳有电子厂要招20个学生去实习,说是封闭式管理,老师会全程盯着。杨明和妈妈觉得这是个能学技术又能赚钱的事儿,他自己也想去大城市看看。签了合同之后,他就跟着老师去了深圳。头一个月他还常往家里打电话报平安,领了第一笔工资也马上寄回去了。可谁也没想到,实习才三个月不到,不到15岁的杨明就失踪了。家里人急坏了,连夜赶到深圳找实习老师报了警。警察查了两年多也没个音信。最后法院判学校赔了3万元给杨家人。杨家人不甘心孩子就这么没了,一直盼着他回来。到了2010年,他们又去法院起诉要求宣告杨明死亡。按照法律规定失踪四年就能判死了。2011年9月13日判决书下来了。之后这几年日子过得挺难的。到了2015年,他们又一次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死亡赔偿金。那个时候学校早就倒闭了,校长邱文茂离婚走了没影了,所有的事儿都压在杨菊珍一个人身上。法院判决把她名下的三间门面房卖了赔偿给杨家。可就在房子卖了、钱到手没多久,杨明居然回来了!原来这十几年他一直没死在外边漂泊着呢,还被传销组织骗进去受了不少罪。既然人回来了,“死亡赔偿金”当然就不该给了。杨菊珍想把钱退回去给杨家。可人家不干啊!他们觉得孩子这十几年吃的苦全是学校害的,一分钱都不能少退。后来法院调解说最多给12万算了,可杨菊珍不愿意调解就这么黄了。 这场悲剧让两个家庭都掉进了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