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重要载体,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这是自然保护地领域一次承上启下的关键立法。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600多处。
今年1月1日,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
原施行于1994年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司长袁继明指出,条例修订将推动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自然保护区科学健康发展、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根基。
条例修订需要调整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管控分区、管理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好与国家公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
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优化管控分区体系。
条例修订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系的要求,将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两个等级,进一步完善保护管理措施。
这一改革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从传统的"圈地式"管理向基于科学评估、分区分类的精细治理提升。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首席科学家高吉喜认为,自然保护区是复杂的生态系统,必须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价值、资源保护的难度、原有居民的环境依赖等多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分区管控措施,实现不同区域管理的高度协调。
差别化管控是实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键治理举措。
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徐基良强调,差别化管控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和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
实践中,许多自然保护区已探索出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的有效路径。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既承载着233种越冬候鸟的栖息需要,又保障着2万多名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肖良开表示,条例修订为该保护区实行季节性分区和差别化管控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拓宽生态产品利用的路径和渠道。
安徽芜湖南陵县长乐村大部分位于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得益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村里的水质、土壤持续改善。
村民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生态水稻,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章崇志表示,保护区内的原有居民能从绿水青山中切实获得收益,变"被动约束"为"主动守护",构建起保护与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高吉喜指出,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应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实现生态为民、科学利用。
这要求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国家林草部门将依法严格管理自然保护地,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自然保护区的“护”,既是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守护,也是对发展方式转型的检验。
条例修订的意义,不仅在于补齐制度短板,更在于以更清晰的边界、更严格的责任、更科学的工具,推动保护从“划出来”走向“管得住、管得好”。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让自然保护区在守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的同时,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