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来了,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咱们的生活里,成了大家表达意见的大平台。但是,有些坏人把网络当成可以随便胡来的地方,明明知道违法还要乱来。最近,临河警方处理了这么一件事儿,给这些人敲响了警钟。临河临河区公安分局新华街派出所1月12日接到商户闫某的报警,说有人把他的肖像给篡改了,还配上了不好的内容在社交平台上发,骂他的言论更是伤人。警察接到消息后立马行动起来调查取证。经过警方的努力,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段某。调查结果显示,1月7日段某因为和闫某经营的店铺发生退款纠纷,协商不成,心生不满。为了出气,他用手机在主流社交平台连发了三条动态。里面有擅自使用的闫某肖像图,还恶意配上哀乐背景,更有评论区的侮辱性文字。这些动态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影响不好。面对确凿的证据,段某被传唤到了公安机关。他承认自己是出于报复目的发布侮辱性信息,侵犯了闫某的人格尊严。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1月12日临河区公安分局对段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现在那些违法信息也被清除了。 这次事情虽然是个案,但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部分网民法治观念不强,总觉得网络上匿名就没人管。其实网上的行为和现实中的一样受法律管。还有消费纠纷或者意见分歧这种事儿,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次这个段某选择在网上公开侮辱他人来发泄情绪,这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变成了违法者,付出了代价。 国家一直在加强网络空间的治理力度。民法典规定了对人格权的保护,禁止侮辱诽谤。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了利用网络辱骂恐吓诽谤等行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这次就是基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的好例子。 网络空间是大家共同的精神家园,它清不清朗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和公民权益保障。这次临河警方果断执法就是告诉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有限度,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咱们大家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遇到纠纷通过合法渠道解决才行!公安机关会继续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咱们要一起努力营造一个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