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1日报道,海关总署网站发布了“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共同公布了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的相关事项。公告中明确,来自无疯牛病疫情禁令国家且符合海关检疫与药品质量要求的牛黄,可以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试点期限为两年,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到期后根据情况逐步在全国推开。这次试点主要考虑到区域改革发展的需要,确定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福建、广西等12个省份为试点地区。使用进口牛黄的申请人必须是试点区域内含牛黄中成药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同一集团内部控股企业也可使用已进口的牛黄。集团内部要明确划分责任和义务,确保这些原料仅用于集团内部指定企业的生产。进口的牛黄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和加工。进口的牛黄必须来自海关总署公布的名录中的国家或地区,并且要经过该机构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进口前要依法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许可证。试点地区的口岸负责通关。河北和江西两省的牛黄检验工作由北京市和上海市的检验研究院承担,北京市和上海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出具通关单。河北和江西省的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首次进口申请的审批和后续监管。使用进口牛黄生产中成药的企业必须把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境外产地加工环节。企业要建立追溯体系,覆盖产地加工、进口、运输、储存、投料等环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这次试点将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次政策旨在扩大境外优质药材资源进口,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服务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这项工作由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共同推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和《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这次公告明确了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的相关事项。2025年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这个公告。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将承担部分区域内进口检验工作。四川省也是试点区域之一。首次进口申请要向试点区域省级药监部门报送资料并取得批件。此次政策旨在服务全国范围内的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中共中央与国务院的相关意见,这次试点将满足更多临床用药需求。上海市和北京市也将积极参与到这个项目中。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布了相关意见来支持这项工作。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河北地区的工作。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江西地区的工作。四川是试点区域之一。这个政策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需求而制定的。根据相关法规,这项工作由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共同推进。2025年4月18日发布了这个重要公告。这次政策是为了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