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15时许,杭新景高速乾潭互通段发生一起高速公路应急处置不当事件。一辆黑色轿车行驶中突发爆胎,车辆失控撞击中央护栏后停快车道。驾驶员黄某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反而用随车携带的米袋充当临时警示;同行4人在车流密集的快车道来回走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的规定。现场监控显示——当时正值周末出行高峰——涉事车辆占据第一车道十余分钟。后方车辆发现异常后频繁急刹、变道避让,二次事故风险显著增加。杭州公安交管高速三大队接警后,立即启动“一路多方”联动机制,巡逻警力与救援单位5分钟内到达现场,通过设置警戒区、疏导车流、转移人员等处置措施,及时排除隐患。经调查,事件主要暴露出三上问题:一是驾驶员缺乏基本应急常识,未随车配备三角警示牌;二是乘员安全意识不足,高速行车道上随意行走;三是事故初期处置不到位,未及时开启双闪警示。交警部门依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黄某未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并认定其不当处置对事故负全责。需要指出,该事件发生在2024年春运前夕,正值全国开展“平安春运”专项整治期间。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高速公路二次事故中约34%与警示措施不到位有关。此次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反映出部分驾驶员对“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要诀仍存在认识不足。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3亿辆,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仍需持续推进。建议有关部门从三上加强管理:一是强化随车安全设备配备检查;二是借助新媒体渠道普及应急处置要点;三是加大对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杭州高速交警已将该案例纳入安全教育素材库,并计划在服务区开展针对性宣传。
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和下车处置,直接关系到风险控制和规则执行;故障难以完全避免,但规范处置能把危险控制在早期。把“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设警示”形成习惯,才能在高速车流中为自己和他人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