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生命去换流量了,谁还会在危险的地方扎堆拍照?

别拿生命去换流量了,谁还会在危险的地方扎堆拍照?上海长宁区新华路隧道最近成了网红打卡点,很多人为了追求好的拍摄效果,把自己的安全抛到脑后,冒险进入明令禁止行人通行的隧道拍照。这种行为让交警部门不得不采取行动,加强整治。人们为了追求“出片”效果,跑到隧道里去拍照。虽然有的人觉得自己拍出来的照片挺有艺术感,不过旁观者看了心里直打鼓。社交平台上的网友们也纷纷发帖子教别人怎么去打卡,觉得那里的光影特别好看。我也去实地看了看,发现隧道两边都有禁止通行的标志,而且他们所谓的“拍照点”就是应急步道,跟机动车道根本就没有隔离。而且这个隧道是S形弯道,视线不好很容易出事。长宁区交警已经在附近加强巡逻了,在隧道口设了岗把人拦住。 最近警方在网络上找了一个违规进入的摄影爱好者刘某进行了处罚教育。刘某说他也是看了网上帖子觉得这里好看才来试试的。但他根本没注意到帖子里没写禁止行人进入,到了现场才知道有多危险。 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交警依法给了他20元的罚款。 其实那个光影效果也没那么惊艳。我在里面也试了一下电影拍摄手法,效果一般般,但加上滤镜和音乐一调就有了电影的感觉。幸好目前还没发生交通事故。 随着整治行动开始进行之后,已经没人敢再进去拍照了,很多博主也把帖子删掉或者隐藏起来了。平台上也有安全提示,“不要在危险地点拍照”,这场模仿秀渐渐消停下来。 专家郑飞也说了:行人不能随便穿越有禁止标志的隧道或者地道。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很可能要负主要责任。朱巍教授也提到: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传播要遵守公德和秩序。如果有作品展示了违法行为是不允许传播的。 一些平台为了免责给类似的照片、视频标上“危险行为、请勿模仿”的字样就行了吗?专家郑飞说还是不行的。短视频平台还是要负监管责任的,如果他们没把好关可能会被处罚。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综合《新闻周刊》、《共同关注》、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