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投入7000万元开展乡村建设试点 探索宜居宜业发展新路径

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已成为新时代的重要课题。四川省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基础上——针对本省乡村发展实际——创新推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居点建设试点,这是省级层面推动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试点工作聚焦农村群众最关切的生活条件改善。当前,四川农村地区仍存在地质灾害风险、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农民生活质量提升。省级财政此次投入7000万元,支持安州区和高县两地开展试点,正是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的有针对性举措。试点遵循需求导向,优先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需求迫切的地区,表明了问题导向和民生优先的政策理念。 在建设布局上,试点遵循"规模适度、集聚发展"原则,鼓励将聚居点布局在靠近场镇、交通便利、公共服务基础较好的区域,这样既能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又能提高公共服务覆盖效率,实现集约发展。省级财政根据平原与丘陵地区建设成本差异,分别按3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体现了因地制宜、科学补助原则。 资金使用上,省级补助主要用于聚居点住房建设,其余部分可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民住房贷款贴息。这种多元投入结构,既保障了农民基本住房需求,又兼顾了生活配套完善,有利于形成功能齐全的乡村聚居点。同时,试点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治等对应的资金,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利用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在政策工具运用上,试点统筹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税费等多项手段。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保障建设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农户建房和基础设施配套,试点地区可对农民住房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降低项目建设与运营成本。这些政策的综合运用,为试点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支撑。 在管理机制上,试点建立了覆盖前、中、后期的全过程管理闭环。采取竞争立项方式,通过方案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择优确定项目。资金拨付与绩效挂钩,先拨付60%的省级补助资金,后续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拨付,这种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试点将经验总结和模式推广作为重要绩效目标,鼓励各地在建设模式、投入机制诸上探索有益经验,为全省乡村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抓手;四川通过试点资金安排、要素保障、绩效管理诸上多措并举,以制度创新提升建设效能。关键在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改善和产业支撑,并在"建、管、用、富"合力推进中不断优化路径,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