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发生在佛山南海区的一桩大事可真让人长了见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最近刚判了一桩案子,主犯周某和崔某两口子因为卖药残留超标的黑鲈鱼被判刑了。这事儿跟咱们老百姓的健康可太有关系了。 其实这周某两口子在佛山南海区丹灶镇有两个鱼塘搞养殖,从2021年就开始干这行了。等到2025年1月,他们想把2号鱼塘的鱼卖了的时候,周某自己动手测了一下残留的药,结果发现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这两项指标都超标了。 本来吧,他们肯定也担心这鱼要是卖出去吃出人命咋办。于是崔某去村委会开证明,结果人家直接跟她说这鱼不合格,绝对不能卖。可这两口子不听劝啊,竟然偷偷摸摸找了私人买家卖掉了。 累计算下来卖了351671.58元呢!后来村里的监督员发现了苗头,南海区农业农村局马上行动起来抽样检测。这一检还真准,同样批次的鱼还是超标了。 咱们平时吃的鱼里面要是有恩诺沙星这些合成抗菌药的话,长期吃下去对肠胃和肝脏都不好。所以国家对这方面管得很严,绝对不让这些东西流到市场上。 法院审理之后认定这两口子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里说的那种罪,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官也没客气,直接把周某给判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还罚了九万块钱。崔某稍微轻一点,判了十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一年三个月,也罚了九万块钱。 这事儿真是大快人心啊!虽然我们国家一直在努力管食品安全这事儿,但这也说明有些人还是心太大。 这次事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大家千万别为了赚钱就不顾法律不顾健康。各级部门以后还得加把劲盯着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