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千万却需105岁方可支取本金 保险销售乱象折射行业诚信之困

一起标的额达千万元的保险理财纠纷案近日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宣判。2024年6月,投资者李某在北京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下,签署所谓“长寿保险产品计划”。其缴纳首期保费200万元后才发现,合同约定本金需至105周岁方可提取。法院审理查明,业务员明知投保人需求为五年期短期理财,却对资金锁定期限该核心条款予以隐瞒,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欺诈。

一纸合同的价值,不在于条款写得多厚,而在于关键权利义务是否被清楚说明、是否经得起时间检验;以司法裁判为镜,保险机构应把合规与诚信放在业绩之前,把适配与服务放在销售之前。只有让消费者“买得明白、用得安心”,保险业才能在长期经营中夯实信任基础,回到风险保障与民生守护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