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速的背景下,重庆市作为集大城市与大农村于一体的直辖市,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最新通过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标志着该市在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 当前,重庆全市拥有超过1.2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总量持续增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业态从传统的土地、房屋租赁扩展到乡村旅游、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但,资产权属不清、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地区的集体资产存被侵占、流失风险,个别基层单位违规摊派费用、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等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些痛点,新条例构建了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在监管机制上,明确乡镇政府需对重大经济事项实施"贴身监管",包括大额合同签订、建设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制定具体量化标准,使监管更具可操作性。该设计既考虑了基层实际,又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创新性地提出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运营能力。统计显示,重庆已有23个区县试点职业经理人模式,试点单位平均收益增长达34%。同时,条例要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第三方审计制度,推动管理方式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治理型转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摊派"问题,条例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强制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担保、购买指定保险等行为,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信息公开上,规定财务资料必须定期公示,重要文件须规定时限内移交存档,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这些条款直击基层治理顽疾,反映了"权责对等"的立法原则。 数字化赋能上,条例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智慧管理平台。该系统将实现资产登记、交易、监管全流程线上运行,目前已渝北区等6个区县开展试点,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覆盖。这种"科技+制度"的双重保障模式,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账目混乱、监管滞后等问题。 业内专家指出,该条例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一上通过明晰权责关系降低管理成本,预计可减少30%以上的产权纠纷;另一方面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激活资产价值,为集体经济年均增收创造约15亿元空间。从长远看,这种制度创新不仅有助于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更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价值的"重庆样本"。
农村集体资产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层治理的关键领域。通过法治手段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统筹规范与发展,才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成员,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