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兴隆小学在今年3月3日这天(正好是丙午年的元宵节),特别给大家组织了一场关于依法执教的讲座,目的就是要守住这条法律底线,让学生们都能健康成长。学校一开始就说了,“健康第一”的理念得落实,“依法执教”就是这个根基,老师得对法律心存敬畏、行事规矩。 为了把这个培训办好,学校特意请来了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康跃红律师,她可是教育法律方面的专家。她在讲座上详细梳理了《教师法》《教育法》还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这些条文,还特别提到老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块得按专门的人事规定来管,《劳动合同法》是用不上的。 康律师给大伙儿举了不少真事儿来讲后果:要是老师上课老偷懒、管理不到位,哪怕是私下调课没看住学生出了事,可能就会被学校解除合同或者记过降级。最严重的还是侵犯学生权益的事儿,比如猥亵学生这种行为,不光要被判刑判刑还会被终身禁止从业,这就叫“零容忍”。 学校在聘用人的时候或者聘上以后都得去查一查,看看有没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的犯罪记录。要是查出来有问题,肯定不能用这个人。至于其他的违反纪律或者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情况轻重,可能会有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的处分。受处分的时候职称评不了、绩效也拿不到多少、岗位也调整不了。 校长孔磊听完之后也强调说:“依法执教”这是做老师的底线和规矩,也是对学生和教育事业的责任。个人品德或者家里的事儿要是管不住、出了岔子,代价可是非常大的。大家一定要拿这些案例当镜子照着自己,心里时刻装着法律的威严。 希望这次培训能当成一个新起点。大家以后不管上课还是干别的工作,都得把法治思维用在行动上,言行都得规范起来,给学生做个遵法守法的好榜样。学校也会接着搞法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只有咱们一起努力,把依法执教这个事儿贯穿到教书育人的整个过程中去,才能给学生们营造出风清气正、安全又有法的校园环境,为培养合格的人才打下最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