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成功调解一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赵姓司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企业单上辞退,并遭拖欠两月工资。该事件暴露出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 经调查发现,涉事物流公司存在多重违法用工行为:不仅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还存在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及恶意拖欠工资等问题。这种情况在道路运输行业并非个例,部分中小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常采取不规范用工方式。 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劳资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通过考勤记录、工作群交流等证据链可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宝应县总工会接获求助后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工作人员首先协助当事人固定电子考勤、工资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随后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指导撰写仲裁申请书。在法律震慑和完整证据面前,企业最终接受调解方案,支付包括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在内的全部款项共计4万元。 此案的处理显现出"工会主导+专业调解"模式的制度优势。相较于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调解特点是周期短、成本低。统计显示,2025年全国各级工会参与调解的劳动纠纷案件中,73.2%能在30日内达成和解。此次个案的成功解决还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辖区多家物流企业在工会指导下开展合规审查,主动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并完善社保缴纳手续。 业内人士指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以来,"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模糊""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正逐步改善。建议深入强化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推广"智慧工会"维权平台应用,同时加大对企业违法用工的惩处力度。
劳动合同和社保不是可有可无的手续,而是劳动关系的制度底线。此次"仲裁+调解"联动既解决了劳动者的实际困难,也给企业敲响警钟:违法用工终将付出更大代价;只有用法治思维推动源头治理,以制度手段促进企业合规,才能实现劳动者安心、企业稳健、行业有序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