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作为制造业绿色转型的重要载体和示范标杆,在推动产业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引领作用。
江苏省工信厅日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省内绿色制造单位的培育管理体系。
该实施细则明确了纵向梯度培育的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绿色制造单位的遴选培育工作,确定并公布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省工信厅则负责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培育评价工作,制定统一的省级评价标准,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为省级绿色工厂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
这种市省两级联动、分层推进的体系设计,有利于形成梯度递进的培育格局,既确保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又充分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
为确保绿色制造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持续性,实施细则建立了完善的动态管理机制。
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荣誉的单位,需要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如实上报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数据及其变化情况。
省工信厅将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年对部分省级绿色制造单位进行复核,及时了解其绿色制造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持续改进和提升。
这一制度设计既强化了监督约束,又激励了绿色制造单位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防止了"一次认定、终身享受"的现象发生。
当前,江苏省绿色制造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39家、省级绿色工厂2550家,绿色工厂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在绿色工业园区方面,全省已培育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51家,数量居全国第一,省级绿色工业园区78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绿色制造体系。
这些成绩充分体现了江苏制造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领先地位。
该实施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这一时间安排既为相关单位的适应调整留出了充分时间,又为长期政策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随着细则的深入实施,江苏省绿色制造的梯度培育体系将更加健全,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进一步发挥,有力推动全省制造业向绿色化、低碳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江苏此番政策创新,不仅是对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积极响应,更是对工业大省转型责任的主动担当。
当"绿色标尺"成为衡量发展的新坐标,这场贯穿全产业链的深刻变革,或将重新定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路径。
其成效如何,既取决于政策执行的刚性,更有赖于企业主体的内生动力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