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缺4趾,医生竟然没有发现这问题

就在2月24日,一则婴儿出生缺4趾的新闻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极目新闻报道,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做试管婴儿的一对夫妻,妻子在怀孕后一直按时做产前检查。没想到,孩子生下来后右脚缺4个脚趾。孩子的父亲和亲属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在四维排畸检查时没有发现这一情况。 滨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对这个事情展开调查了。实际上,这个婴儿的右脚缺失4个脚趾是比较明显的肢体缺陷。但是在产前检查中,医生竟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众所周知,产前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医学技术尽可能发现胎儿异常。但当实际情况与预期相差很大时,公众和家属的困惑与不满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虽然情绪可以理解,但不能仅凭直观感受来判断责任。医学诊断本身就存在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如果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没有遵守规范、疏忽大意的话,那么他们确实应该承担责任。但也有可能是因为当前超声技术的限制导致没能发现问题。 给大家科普一下吧:《中国产科超声检查指南》明确指出双手双足及关节活动并不属于系统筛查范围。另外,“大排畸”虽然可以筛查多种严重畸形,但国内平均检出率只有80%到90%,无法保证发现所有缺陷。 肢体末端等容易受胎儿体位、羊水等因素干扰的部位更容易被掩盖。所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简单地归责并不能解决问题。 关键还是要通过严谨的调查找到真正的原因。调查需要关注操作是否合规,是否按照专业指南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医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尽到了自己所处时代和机构水平应有的注意义务就没有过错。如果发现存在疏忽或者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那么责任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排除了技术因素后要审查医院有没有清楚地告知孕妇及家属超声检查的能力范围和局限性。 如果医生因为技术盲区或者不属于指南规定必检项目而未能检出问题的话,那么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但是不管调查结果如何,医疗机构都需要反思自己有没有清楚地列出筛查内容和风险告知情况以及产检报告的描述是否容易导致误解。 毕竟婴儿出生就面临严重肢体缺陷对他自己和家庭来说都是巨大挑战。如果类似事件频发的话,准父母的担心和焦虑也很难平息。 我们需要清醒认识到事后调查和追责只是补救措施而已已经造成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我们应该从源头上控制和提前发现婴儿出生缺陷这才是反思这件事的最大价值所在。 为了减少类似遗憾与争议的发生我们需要不断提升产前检查技术水平还有积极主动地与孕产妇沟通让他们能够做出科学理性的判断加强孕前遗传学咨询与筛查的普及把关口前移让类似遗憾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