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海洋金融二十条”给海洋经济注入强劲动能

3月26日,广东省出台了“海洋金融二十条”,给海洋经济发展注入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这个政策是由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包括广东证监局、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其中,南方财经记者王达毓从广州发回报道,介绍了这个政策的具体内容。广东省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优势,海洋生产总值连续30年全国领先。为了支持蓝色经济的发展,“海洋金融二十条”构建了全链条金融支持体系。据统计,目前广东省涉海产业贷款规模超过1600亿元,保险公司为海洋牧场、船舶等主要涉海项目提供了风险保障超过6万亿元。为了更好地服务涉海产业,“海洋金融二十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门和实验室,在海洋产业集聚区域布局特色支行和服务中心。此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涉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优化内部资源配置。 这次政策还提出推动数字赋能海洋金融,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效率。同时推动金融服务覆盖涉海企业从孵化、成长到成熟的全生命周期。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方案满足轻资产海洋科创企业融资需求。“海洋金融二十条”还提出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比如发行蓝色债券、ABS、REITs等产品盘活基础设施资产。此外鼓励龙头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政策还注重绿色化赋能升级方面,建立“环保一票否决制”,将企业降碳减污表现作为信贷审批重要参考。加大对红树林修复支持力度。鼓励发展海洋碳汇金融创新产品。 为了促进各方协同发展,“海洋金融二十条”搭建了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重点涉海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并形成快速响应机制持续优化政策工具箱。通过这些举措落地实施给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进一步巩固领跑优势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