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息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蒋某和高某引发的盗窃案件。蒋某和高某利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把当地农民辛苦种植的玉米偷了七次。仅仅这七次行动就给农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整个案值高达3069斤玉米。当地警方通过走访和调查,很快把目标锁定在了蒋某和高某身上。抓捕行动中,警方在蒋某的越野车后备厢内发现了三袋玉米,同时还有高某手中的170斤玉米被查获。警方现场给这些玉米称重,结果是三袋玉米总共达到了3069斤。 在息烽县这个丰收的季节里,原本金黄色的玉米地却被接连发生的“少穗”怪事弄得人心惶惶。不少农户报警称自家地里的玉米不翼而飞,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虽然很多人觉得偷几穗玉米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如果这个行为变成了多次、大量地盗窃,性质就完全变了。根据《刑法》规定,“多次盗窃”被明确写入了条款里,只要在两年内三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就构成盗窃罪。因此不管是玉米、白菜还是西瓜,只要不是自家地里的东西就不能随便伸手去拿。 尽管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受害者谅解可以作为从轻情节来考虑,但法律面前没有所谓的“小案”。法庭审理后认为蒋某和高某的行为符合“多次盗窃”的法定情形,因此不需要再考虑价值问题就可以直接定罪。综合量刑情节,法院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法官提醒大家别把“顺手牵羊”当作玩笑,伸手去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可能会留下案底。 一句话概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偷一次,代价可能是一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