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减税获得感为何“冷热不均” 近期,围绕“起征点调整”的讨论增多,一些人感到零散劳务收入、个体经营税负明显减轻,但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并未变化,产生“同样增收、税负不同”的直观感受。政策层面如何平衡普惠与精准、效率与公平,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原因:以制度性减负托举小微与灵活就业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至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按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30万元,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覆盖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是市场中最具活力的“毛细血管”。 同时,政策对按次纳税情形作出调整,将起征点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着眼于支持灵活就业和零工经济,降低临时性、碎片化增收的制度成本。对出租不动产等具有持续经营特征的行为,明确可参照按月标准适用优惠,回应了群众对住房出租税负口径关注。 影响:小本经营现金流改善,但也需防范“临界点”风险 一方面,起征点上调直接降低大量小店铺、小网店、个体服务者的税费支出,有利于稳经营、稳岗位、稳预期。对以劳务接单、短期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群体,提高按次起征点,有助于鼓励更多人通过技能变现增加收入。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中存“临界点效应”:销售额一旦超过起征点,并非仅就超出部分缴税,而是对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处于门槛附近的经营者而言,如何安排业务节奏、规范核算、合理定价,关系到实际税负变化。此外,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需放弃免税优惠,且对同类交易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享受免税,这既是规则约束,也是维护税制公平、防止套利的制度安排。 对策:算清“增值税账”,用好“个税扣除”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者,建议从三上提升合规与经营韧性:一是建立清晰的收入台账,按月(季)动态监测销售额,防止因临时超额导致税负陡增;二是根据客户对专票的需求,综合评估“开票带来的成交机会”与“放弃免税产生的税负”之间的权衡,避免频繁变更带来合规风险;三是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能力,必要时借助专业服务提升规范化水平。 个人所得税上,现行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仍为每月5000元,有关部门也多次提示社会勿轻信“起征点大幅上调”的不实传言。当前个税减负更强调定向支持与精准调节,关键于用足用好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通常需要纳税人按年度确认或更新信息;对新发生的扣除事项,应及时填报,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前景:更精准的税制导向服务“稳就业、促消费、增活力” 从政策信号看,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优化按次纳税与持续性经营口径,体现出以更低制度成本支持小微主体、扩大就业容量、激发创业活力的导向。个税上保持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相对稳定,同时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回应教育、住房、赡养、育儿等民生支出压力,有助于增强中等收入群体与重点负担家庭的消费能力与预期稳定性。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合规要求提升,未来政策取向或将更加注重“减负与规范并重”,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税收调整展现了国家通过精准施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决心。从增值税优惠到个税扣除完善,政策对灵活就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纳税人应及时了解政策、合规享受优惠,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