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顽疾毒瘤,严重侵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扭曲市场资源配置方向,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虚增利润、伪造业绩的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针对这一痼疾,我国监管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近日召开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传递出明确信号:监管部门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坚决铲除财务造假这一市场毒瘤。
从执法数据看,监管利剑高悬、震慑效应显著。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罚没金额高达81亿元;对43起案件中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严肃追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
与此同时,对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打破了部分违法主体"一退了之"的侥幸心理。
这组数据背后,折射出资本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转变。
一是监管主体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作战"。
过去,打击财务造假主要依靠证券监管部门单兵突进,如今12个部委形成监管合力,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诚信约束有效衔接,构建起"该罚的罚、该刑的刑、该赔的赔、该禁的禁"的制度闭环。
二是惩防体系从"事后处罚"升级为全链条治理。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相关意见以来,监管工作逐步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处的有机统一,从"点上发力"走向"面上成势"。
三是责任追究从单一主体扩展至全维度追责。
财务造假往往是利益驱动下的"链条式"合谋,既有控股股东、实控人主导,也有第三方机构配合造假。
监管部门对"首恶"和"帮凶"并重追责,既严惩大股东和实控人,也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中介机构责任的压实成效尤为明显。
过去,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敢揭、不愿揭、不会揭上市公司问题,个别机构甚至沦为造假"帮凶"。
经过近年来一系列高强度处罚,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专家指出,中介机构应当成为广大投资者和市场的看门人,而非上市公司的附庸,这一定位正在得到纠正。
投资者权益保护也取得实质性突破。
从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看,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司法与行政实现无缝对接,投资者保护正从"被动补偿"转向"主动维权"。
这将从根本上改变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困局。
综合惩防体系的深化完善,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当监管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从"单兵突进"转向"协同作战",市场生态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将不断提升,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资本市场的生命线在于诚信。
持续高压打击与协同惩防体系建设,不仅是在清除个案风险,更是在重塑规则边界与市场预期。
随着行政、刑事、民事责任衔接更加紧密,关键主体责任更加清晰,财务造假“得不偿失”的信号将更强、更稳。
以法治为准绳、以协同为抓手、以投资者保护为导向,资本市场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规范发展,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